減隔震法規最終公布 減隔震正式進入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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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8 月4 日,國務院令第744 號《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下文簡稱《條例》)正式公布,自2021 年9 月1 日起施行。

減隔震強制應用的建筑范圍擴大。《條例》指出,“位于高烈度設防地區、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新建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避難場所廣播電視等建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用隔震減震等技術,保證發生本區域設防地震時能夠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減隔震強制應用地域范圍和建筑范圍正式明確。《條例》正文中地域范圍與2019 年征求意見稿一致,“高烈度設防地區(即8 烈度及以上,占比全國21%)+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占比全國38%)”。

建筑范圍相較征求意見稿擴大,新增了“兒童福利機構、廣播電視”兩類公共建筑。

處罰力度加強,減隔震行業將更加規范化。《條例》秉承壓實責任,強化監管,加大處罰力度的原則,以確保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條例》正文相較征求意見稿處罰更為嚴苛:一是處罰金額更大,如對于“建設單位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和從業人員違反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抗震性能”的情形,在征求意見稿“責令改正,處2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的罰款”的基礎上,還增加了“情節嚴重的,處50 萬元以上500 萬元以下的罰款”;二是新增對隔震減震工程質量追蹤的處罰,“建設單位未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建立隔震減震工程質量可追溯制度的,或者未對隔震減震裝置采購、勘察、設計、進場檢測、安裝施工、竣工驗收等全過程的信息資料進行采集和存儲,并納入建設項目檔案的,責令改正,處1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的罰款”。在強監管以及處罰約束下,條例執行的確定性進一步增強,減隔震產品及工程也將更加規范化。

《條例》將于下月初施行,十倍市場空間正式打開。我們在近期深度報告中指出,立法落地后2021 年新建公共建筑理論的減隔震市場空間為218 億元,即新建公共建筑市場空間將大幅提升10 倍以上。考慮到設計與施工的時間差,立法自出臺至建筑規模進行減隔震施工約1-1.5 年,至完全落地約3-4 年,預計2021-2025 年新建公共建筑市場規模分別為38、69、167、219、276 億元。上述計算僅考慮新建公共建筑市場,隨著抗震標準加碼,減隔震經濟性將更加突顯,地產的遠景更是打開了行業空間上限。考慮8 度及以上的經濟性,理論地產領域市場約466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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